自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个一以贯之”,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1435”党建工作体系,持续健全基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运行体系,有效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换为企业治理效能。
推动决策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健全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党委围绕“1435”党建工作体系“三项融合”目标,对照与“治理体系”相融合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和集团公司设置党委、经理层分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结合经营发展实际,不断规范自身及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权责边界、决策流程,系统构建起“一细则两规则四清单”的集体决策闭环管理体系,即《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实施细则》《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党委(支委)会议事规则》《锡林郭勒供电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 (试行)》《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基层单位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试行)》。重点解决基层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面不清晰、决策主体不明确、决策流程不规范和实际决策过程中的科学性、精准性、操作性等问题,形成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决策管理“可视图”和“操作书”,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确保各治理主体全面覆盖、权责界面清晰明确、决策程序科学规范。
推动决策流程体系自上而下垂直贯通
为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先行先试,聚焦旗县供电分公司等基层三级单位重点关注的“人、财、物”相关决策事项,根据集团公司为各二级分公司量身定做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102项具体内容,经过多轮次基层意见征集和机关专业部门会研,最终形成《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基层单位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试行)》,清单涉及政治引领、党建管理、企业战略、公司治理、计划投资、科技创新、人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合规、安全管理、民主管理以及所属产业子公司管理等12个业务领域共计52项内容,其中基层单位支委会决定、制订及听取事项19项,支委会前置研究、听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21项,经理层(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制订及听取事项30项。清单的出台进一步明晰了基层党组织和经理层“定”和“议”的范畴,厘清了双方决策范畴和权责边界,有效解决了基层单位存在的“党组织与经理层决策界面完全分离”“事无巨细均提请决策会议审议”或者“党组织过一过、终究没有错”等普遍性问题。同时,有效巩固并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把关作用,明确了相关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支委前置研究后再提交经理层(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制订,确保决策、执行各环节权责法定、清晰透明、有效制衡、协同运转。
推动决策管理制度有效落地执行
规章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重在“落”、贵在“实”,锡林郭勒供电公司通过“制度宣贯、试点帮扶、监督问效”三管齐下,全力确保基层单位全面落实、准确执行好议事规则和清单事项。一是在制度下发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宣贯会议,面向所辖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综合、党群等专业管理人员,重点就“议题酝酿、内控合规审查、议题审批、会议组织、决策流程”等环节进行详细解读,就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纪要会签、资料归档等全链条建立工作模板,逐项予以指导说明,并针对基层提出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二是从供电单位、业务单位、支撑保障机构、产业子公司选取1家作为试点单位,由盟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对口帮扶,定期实地交流指导,有力保障基层单位抓好制度执行。三是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以“党委主体监督、纪委专项监督、综合业务监督”三向协同发力,进一步帮助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化解“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切实提升基层决策治理的穿透力和执行力。
下一步,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将结合基层单位决策制度运行实际,定期做好基层执行问题收集汇总,及时开展权责清单事项评估分析并做好动态优化调整,推动基层决策治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的实质性转变,切实提升基层决策治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基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