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子公司外部董事半年述职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王晓燕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力通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优化调整部分总部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10位专职外部董事代表依次述职,其他15位专兼职外部董事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综合管理部、新兴产业发展部进行发言。
王晓燕指出,上半年,集团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子公司董事会决策质量、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外部董事支撑保障工作均有新提升。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外部董事履职,在把牢方向上持续用力,将集团战略意图从上而下贯彻到子公司董事会决策过程;在制度机制上持续用力,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外部董事管理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在科学决策上持续用力,做到“议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推动履职子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组织保障上持续用力,构建起外部董事“集团公司+子公司”组织保障体系,深化子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履职“两个平台”功能应用,让外部董事履职无忧、监督有力。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集团公司向中国企业200强、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化能源服务企业加快进军。
董力通强调,要深刻认识领悟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继续着力打造“构建科学、决策理性、运行高效”的产业公司董事会。要进一步强化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深度参与科学决策、当好沟通联络纽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升专业咨询价值,为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贡献力量。新兴产业发展部要以“强化履职支撑、深化管理服务、优化协同效能”为核心,为外部董事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外部董事“履职有据、履职有方、履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