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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推进会

7月18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在鄂尔多斯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第九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举措,安排部署集团公司近期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同步设置集团公司分会场、二级单位分会场以及旗县供电公司分会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一督导组组长史万钧一行到会指导并提出要求。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集团公司分会场视频参加会议。

史万钧强调,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工作专班以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提升政治站位;要做好查遗补漏,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做好学习教育后续相关工作;要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整改,确保善作善成;要开门抓学习教育,成果要让人民去评判,让人民可感可及;要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新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切实抓好制度修订和建章立制,用强有力的作风建设成果助力自治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大局。

张海峰强调,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敢于刀刃向内、勇于揭短亮丑,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利的举措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决杜绝“过关”心态、“一阵风”思想,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及根源,坚持立查立改,争取立竿见影,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时限明确具体、整改成效落实落地;要以严的基调推进整改整治各项任务,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坚决防止纠正整治问题不聚焦、不精准,整治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要以实的作风推动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切实履行好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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