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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二届党委第33次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月2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二届党委第33次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集团公司在家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正式启动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强调,

要坚持深研细悟,确保学有质量。创新学习载体,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基础上,把铁规矩、硬杠杠转化为行动自觉。

要坚持刀刃向内,确保查有力度。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多种途径,深入查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95598热线、走访客户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吃拿卡要等由风及腐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逐项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80条清单,从严检视自查,相互提醒帮助。

要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改有成效。严格对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开展"十一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列出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要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加强廉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学习教育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坚持分类指导,靶向施策。机关部门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基层班站所重点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将学习教育有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要注重统筹兼顾,服务大局。聚焦助力自治区接续实施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等决策部署,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等方面重点工作。将学习教育与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促进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坚持简约务实,不搞花样翻新,反对和杜绝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防止走神散光、层层加码,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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