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和“两个率先、两个超过”重要部署,主动承担国有骨干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真抓实干,在高质量建设“责任蒙电、绿色蒙电、数字蒙电、开放蒙电”中勇于担当,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持续扩大,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作为国有电力企业,我公司坚持“经济发展、诚信先行”原则,为首府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电力保障。
2023年,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践行内蒙古电力公司“诚信至善、厚德行远”的经营理念,坚持依法治企,聚焦主责主业,从能源保供、用电营商环境优化、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化信用管理,着力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积极融入和服务地区社会建设,彰显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一、公司概况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的特大型供电企业,担负着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区及周边五个旗县的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管理及建设任务,供电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服务客户208.61万户,设置客户服务大厅70个。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地区电网统调装机容量10085.047兆瓦。我公司管理运营220千伏变电站27座,主变62台,容量11100兆伏安,线路97条,长度2189.221公里;110千伏变电站67座,主变137台,容量7392兆伏安,线路137条,长度1925.189公里;35千伏变电站36座,主变71台,容量532.1兆伏安,线路71条,长度1331.691公里;10千伏公用配电线路818条,总长度17584.974公里。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途径及内容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方位服务体系作用,优化门户网站、营业场所、手机客户端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家电价电费政策,供电两率分析,配电网接纳能力及受限情况等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全面完善和深化网格化服务,将窗口受理、网格经理上门服务和一互联网+线上服务”组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目标,形成良性循环的供电服务运行机制,客户满意度和电力获得感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用电、办电信息。营业窗口主动向客户公开最新电价政策、收费标准、办电流程等信息,将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同步、同对象公布到位,及时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专属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公开涉电政策和电力新闻,提高用电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司均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向电力集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在电力集团受理机构领取《内蒙古电力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或直接在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并填写该表格,2023年度未接到客户对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未对信息公开进行过收费及减免工作,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