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和“两个率先、两个超过”重要部署,主动承担国有骨干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真抓实干,在高质量建设“责任蒙电、绿色蒙电、数字蒙电、开放蒙电”中勇于担当,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持续扩大,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作为国有电力企业,我公司坚持“经济发展、诚信先行”原则,为首府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电力保障。
2023年,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践行内蒙古电力公司“诚信至善、厚德行远”的经营理念,坚持依法治企,聚焦主责主业,从能源保供、用电营商环境优化、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化信用管理,着力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积极融入和服务地区社会建设,彰显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一是为营造良好“蒙电”品牌形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企业实际,在全公司内部广泛征集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失信惩戒典型案例、优秀社会责任案例和蒙电责任故事等内容,按季度进行各类优秀案例选编,并在局域网内宣传,形成了蒙电人践行社会责任和恪守信用的新风尚。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用电、办电信息。营业窗口主动向客户公开最新电价政策、收费标准、办电流程等信息,将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同步、同对象公布到位,及时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专属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公开涉电政策和电力新闻,提高用电透明度。
三是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利用协调会等对接渠道,加强与政府机关和重要用户的双向沟通,构建“政府主导、用户主体、电力主动”的三位一体客户侧保电机制和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牵头综合协调、供电部门技术支撑,相关部门督办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实施管理变革和创新突破,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公司通过搭建创新平台,将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职工创新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提升创新项目研发质量,实现创新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从而形成定位清晰、运行高效、开放共存、动态调整、协同发展的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激发职工创新热情,提升企业综合创新水平。
五是公司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部署,把优化供电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为首府营商环境优化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优质电力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深化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制定各类配套细则,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保障客户快捷高效用电。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将社会责任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荣获全国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连续7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级纳税人,企业还先后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统计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电力安全保障先进单位”“二十大保电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行动先进单位”“国家卫生城市(2021至2023)先进示范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展现了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下一步,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内蒙古电力公司“1469”中长期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能源发展新要求,为内蒙古电力集团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现代化能源服务企业贡献首府供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