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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集团公司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化能源服务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集团公司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工作回顾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党代会以来,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历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

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纪委委员会议专题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党组织集中学,各类会议培训分类学,引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党百年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执纪、严肃纠风、严厉反腐,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落实协助责任,久久为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以“两个责任”的同频共振,保障集团公司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集团公司党委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持续提升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

先后建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等管党治党制度30项,2次修订《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健全管党治党工作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构建全面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印发《贯通协调各类监督的实施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集团公司巡察审计等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全面监督体系在集团公司逐步成熟。

开展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以案促改治理年等系列活动,从风险管控、队伍建设、监督制约、企业治理等多维度提升管党治党水平。压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修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清单”,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体系,为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指明方向。

以会议部署、业绩考核、调研督导、政治生态评价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延伸至最基层。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常态化对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提醒,形成了明责、担责、考责、问责的完整链条,累计“一案双查”违规违纪问题209起,处分处理890人次。

○精准履行监督首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突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定位,把职能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实践“双督办”工作机制,以加强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为途径,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集团公司承担的四项具体任务、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服务“双碳”目标、保障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全保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强化监督,有效保障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从严抓实日常监督,使监督成为找问题、补漏洞的重要手段。明确监督重点,围绕中心任务建立监督工作“三本台账”并逐年修订更新,制定监督工作路线图、任务表,明确提升监督质效的实践路径。

整合监督资源,深入实践联合监督、交叉互查。丰富监督手段,建立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为454名部门级领导人员和3237名部室级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使早发现、早提醒成为监督常态。提升监督实效,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60件,以精准监督助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推动自治区党委巡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全面提升。持续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复查复核17836人,给予处分处理15人。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四官”、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多项专项监督、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探索创立“巡察+审计+专项治理”工作模式,先后开展了营销服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标准268个,受理治理领域问题线索115件,处分处理191人次,有效提升企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定果敢推进自我革命,以“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努力取得执纪问责最大政治效果。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8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累计受理信访举报1277件,受理问题线索1304件,立案532件,党纪政纪处分827人次,组织处理1294人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分处理2806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2.6%,第三种形态占比5.0%,第四种形态占比2.4%。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始终保持了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坚持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相继出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下达以案促改通知书330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00份,监察建议书478份,累计新建、修订制度标准千余项,3个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获评自治区纪委监委优秀案例。着力培养“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立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教育基地、制作《无视底线的代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持续扩大教育警示覆盖面,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制定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建成覆盖三级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进企业示范点等阵地32个,建成3D廉政教育展厅,上线“清风蒙电”微信公众号等宣教阵地。开展党规党纪测试、廉洁视频征集展播、廉政家访、任前廉政谈话等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思想转变深入人心。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站稳人民立场,坚持职工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把握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特征,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以及“低级红”“高级黑”、“三多三少三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问题等系列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善向好。

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实廉洁提醒,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件,处分处理137人次,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监督,保障917户帮扶贫困户全部脱贫,助推抵边村寨项目顺利落地。

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相关问题线索14件,处分处理32人次。深化营销服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惩治冷硬蛮横、吃拿卡要、以电谋私等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清醒认识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精准施治、久久为功,建立关键节点“廉洁提醒+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制定多项制度办法,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土壤条件,做到破立并举、扶正祛邪。

○持续推动巡察工作深化发展,以巡察利剑促进企业治理能力提升

坚决扛起巡察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高度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深化探索国有企业巡察工作规律,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纵深延伸。单独设立巡察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先后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座谈会、汇报会等50余次。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围绕“四个聚焦”,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实施政治监督,先后完成了18轮90家次的巡察任务,调阅资料6万余件、开展个别谈话3003人次、发放调查问卷3871份、组织专题座谈、明察暗访百余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9件。累计反馈问题1306个,移交问题线索111件,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显著提升。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深入做好“后半篇文章”。

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四个融入”,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闭环。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问题1014个,形成专题报告5份、发出巡察建议书4份。坚持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累计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200余份,参加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3次,实地督查54家次,各单位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绩效考核607个集体及个人,处分处理717人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63项。

○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主线,推动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洁建设。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先后实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试点改革,集团公司层面实现由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的机构重塑;所属单位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增设纪检监察组、纪检书记等方式,实现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全覆盖。紧随职能变化,跟进建立纪检监察业务制度24项,多措并举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改革,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更加健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加有效。

全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强化业务指导,编制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标准样卷和《执纪审查工作指导手册》,综合运用述职评议、调研督导、现场观摩、定点帮扶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高质量办案年”现场会,打出了“训、测、观、评、赛”组合拳,典型经验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肯定。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2018年以来,集团公司层面组织培训11期,业务知识大讲堂12期,覆盖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6200余人次,选派177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业务培训,76人入选自治区纪委监委“百千万人才工程”。

刀刃向内严格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抓实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环节各项工作,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提升斗争本领。健全严管严治的长效机制,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项管控制度,上线运行纪检监察、巡察信息化平台,梳理监督执纪权力运行风险点28个,制定防控措施51项,确保纪检监察各项权力规范行使。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6件,处分处理19人次,坚决防治“灯下黑”。

2017年以来,集团公司管党治党更严更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企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广大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持续增强。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责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


工作体会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必须深刻领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所担负的重要职责,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必须始终坚守“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新征程上,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的政治责任,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必须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新征程上,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四)必须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新征程上,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把查办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构建起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常态长效机制。

●(五)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本质是政治工作,根本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凝聚党心、凝聚人心。新征程上,必须强化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公道正派、不徇私情,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研判定性、精准作出处置,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

●(六)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改革创新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现实途径。新征程上,必须主动适应不同阶段目标任务要求,将改革有机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制度机制创新,加大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力度,在守正中推进创新、在创新中巩固守正,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做好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锚定目标、历阶而上,守正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朝着更高质量迈进,保障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乘势而进。

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知原义,推动培塑忠诚信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常学常新中感悟思想伟力、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集团公司助力自治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突出集团公司落实“1469”发展战略、服务保障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电力安全、提升供电服务质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完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推动政治责任闭环落实,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地。

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改革成果。积极协助党组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纪委协助职责、监督专责,着力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见人见事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建功新时代。巩固深化政治巡察,落实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政治任务,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完善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织密监督网络,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工作机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问题。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把惩治腐败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融合,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重点领域治理。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具有“蒙电”特色的廉洁文化体系,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构建清廉企业生态。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动真碰硬,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善向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严查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纠树并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始终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推进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强化能力建设,坚持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通起来,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推动全员培训、调训交流、实战练兵,补齐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短板”。强化作风建设,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斗争意志。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内部流程管控。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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